可以的話,不要。
所有人都會這樣勸;不過亦很明白,所有人都不會聽。
「報復」是衆生的天性。即使是小貓小狗,受過欺負會記仇;有機會的話,仍會咬仇人一口。
西諺早有云:「elephants can remember 」(大笨象好記性),是真的。
「偵探小說女王」雅嘉絲莎絲蒂,1972年以此為書名,正是寫復仇的故事。
但為甚麼不鼓勵大家照做?因為「報復」的本義,是「毀滅」。包括仇家及自己。
要是報復成功,表面上得到勝利!可是成本太高昂。「滅」的不只是對方,還包括你的時間/精神/資源,以及原本有機會的一切美好機遇。
埋單計數:全是減減減,冇冇冇。一片荒涼廢墟,你得到的是「沒有」。
幾乎所有的報復故事,不論多精采剌激,高潮迭起;到最後,俱是告訴我們:復仇者僅有一片空虛。
經典中的經典,是莎士比亞的《王子復仇記》。還有,法國大仲馬的《基度山恩仇記》,改編自新聞事件,華麗煽情到不得止了,結局都係幾無謂。
最厲害是《聊齋》的《俠女》:將軍之女為報父仇,委身予窮書生,以掩飾身份。
這故事電影/電視拍過了。但是原著的結局,大家沒提到:大仇得報後,俠女告別書生。不久即返轉,將親生的BB 殺死,以絕後患。
可見為報復,竟決絕到這地步。正是前文所說,走上這條路,只有「毀滅」一途,沿道寸草不留,永遠不會有大團圓結局。
最理想,別讓心中的「嗔」(憤怒)念增長,且讓世間的「因果」法則,自行運作,各自承受。
不幸,仍要一意孤行的話,第一請先強化自己。二要孤立仇家。三要耐心找出對方的弱點。最後還要不留後路,早作「清盤全賠」的準備。或許,才有機會成功。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