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來已久,早已聽聞。
子女向父母咆哮:「你們生我,未經我同意!」
「冇錢做乜生我出來。」或「未發達/買樓/移民,學乜做人老豆老母!」諸如此類。
換句話說,身為子女,即使忤逆,即使啃老:「責任全不在我方。」
一直有年輕人這樣想。分別是上一代,屬少數。新一代,屬大多數。
激死父母。又慘在自覺理虧,正如《殺出個黄昏》的馮寶寶,兒子新抱乖孫,吃她住她用她,全無歉疚,因為「責任完全在母方」。
還補一句:「有本事你塞返我入去!」死未?
可憐阿媽欲辯無從。究竟誰是誰非?誰對誰錯?想想吓,始終覺得是自己不對,於是賣樓賣舖,成全兒孫,獨自住老人院。
但要是按此思維,出來做事處世,「責任不在我方」,後果可以很精采。
「你不打算升職加人工,為甚麼請我?」或「公司蝕本,為甚麼還要擴充?」「無錢出粮,為甚麼仍要租舖?」
全是「我我我我我」。極度自我中心,責任卻永遠不在我方。
去到這關頭,有理說不清。父母生兒育女,惟有講信仰。
究竟子女的出生,是神的恩典?或是塘鵝用大喉囊載來?或僅是父母的一片痴心,單純為傳宗接代?
只有佛教提出:「父母要生,子女要來。」雙方根本是利益共同體。
合稱為「孽」。父母覺得對人有虧欠,嫌不生育,不付出,渾身不自在,千方百計也要生。
亦有人覺得要回報,或要索償。鎖定目標:這一男一女可付託,可信賴,於是高高興興投生,出世哇哇大哭,叫你一聲爸/媽。
後來,才知道揾食艱難,紅塵歷劫。大家都忘記本來,互相指責,互相推缷,浪費了大好的親子情緣。
寃寃相報,恩怨糾纏下一輩子去,沒完沒了,求出無期。於是有父母駡子女「孽畜」,子女又駡父母「老不死」。
其實誰又欠了誰?既做得成一家人,自有其緣份,雙方都有責任,應珍惜保重。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