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657《「夢兆」由誰人制定?》

到夢境,不論是連日來的任何一種,俱是非常個人化。
可是「夢兆」,卻有統一性。不論你我他,或任何人,在任何時代;只要一夢見此兆,即可斷吉凶,古今相同。
當初,究竟是誰人制定?誰人發出?為甚麼要這樣做?統統不知道。
僅憑經驗的累積,時間的過濾,集成紀錄。不只是中國的東南西北,部份像《敦煌解夢錄》,甚至跨越疆界,涉及西域/中東/印度等地,「一帶一路」俱適用。
後人想解夢,惟有翻看這些紀錄。古代的資訊極罕有,要是解夢不準,紀錄亦不會流傳下來。
奇在不求甚解。至今時今日,凡是「夢見死去家人,笑。」俱解作「大凶」,仍普遍靈驗。
整件事不理性,不科學,更沒有高科技。但是正如糖是「甜」,塩是「鹹」,我們只能觀察紀錄,卻解釋不到原因。
筆者常說笑,一切由「發夢局局長」担當;各位要知道点解?應向局長請教。
有些廣泛使用,經常靈驗。像夢見「小虫」「便便」「血污」等,得財。 但是三者之中,誰得財最多?仍要詳看夢中處境。
譬如說:夢見三滴血,得財一定不及滿坑滿地的便便。夢見一小粒便便,得財又不及爬滿一牆的虫蟻。
夢見死人,棺材,墳墓等,預兆升官發財,百夢百靈,冇得解。
奇在与夢中的亡者無關,並非預兆他/她在現實中遭不幸;醒來,千萬別魯莽去向生人求證,棺材山地靈堂等,才是「用神」之所在。解夢的竅妙,正是千萬別「捉錯用神」。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