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624《賺舒服錢的三個條件》

賺錢,誰不喜歡?
憑「吃喝玩樂」賺錢,輕鬆容易,簡直開心死了。
可是偏偏有人,不肯賺這種錢;正是命理之奇,世事並不是一切以「錢」掛帥。
像先前提到法國的阿倫狄龍,乜鬼都賣,商業上非常成功。同樣是一代男神,荷里活的湯告魯斯,卻守身如玉,年逾六十歲,仍然堅持「不拍廣告」。
甚至連只限日本放映,薪酬 3000 萬美元(約 2 億 3000萬港元)的廣告片,也統統推掉。
所以我們看不到,像史泰龍賣火腿;或阿諾舒華辛力加,揸住茶煲亂揈等搞笑場面。但換來的是敬意。
亦可見,「吃喝玩樂」的舒服錢,並不一定容易賺。靚佬湯寧願拍跳崖/撞車/爬杜拜塔等,亦不肯效法前輩狄龍哥哥。
命理上,所謂「天同」「化祿」,也要具備以下三種條件。
第一要「好樣」。不一定是靚仔靚女,但天生樣衰者免問;「吃喝玩樂」賣的是十方十衆飯,有意嘗試者,請先照鏡。
二要有「賺錢」之心。舒服錢看似易賺,卻非單純享受,而是精明的計算。
三要有「特色」,即是巿場定位。喂,通街自稱「食神」,為甚麼大家只肯看蔡瀾?正是當中竅妙。
試想:積琪蓮若非一嫁甘廼廸總統,二嫁希臘船王,仲要剋死他們,才有如此厲害架勢;從此一買一賣,全部成為國際新聞。
又像章小蕙,需要多宗醜聞作勳章,走出來永遠身光頸靚,才可以憑「吃喝玩樂」,成為國內的帶貨紅人。
缺乏以上條件者,平常而已。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