既然移民的首要條件:《姐姐,救我!》(9月9日);反映逆向思維,即是只要你具備「姐姐」的本事,海外生活必定有幸福。
基本整合,有名堂「移民 3 寶」。排名第一是「揸車」。
不只美加,包括歐美,澳紐等地,統統無車不行。別妄想「AI 自動駕駛」「隣居接載」「乘順風車」等。
亦別要去到當地才學車。最好在香港,預先考到國際牌,移民後才可以自由活動。像舊同事肥仔 Law (前《Caz Buyer》總編輯),最近移民英國,簡直如魚得水。
2 要懂得「自煮」,即是可以自己煮食。不只要在家中煮,房中煮,還要預備在花園煮,野外煮;真心鍾意煮,家人又肯食,隨時可以撚幾味,不假外求。
這「自煮」两個字,看似簡單,郤是一部移民血淚史。除非你住在法國/意大利,才有機會吃得好;並互相交流,提升我們大中華兒女的烹飪水平。
不幸你移民英國,或全球公認「第一難食」,惨無人道的丹麥,要是不懂得自己煮,日久天長,等於活在「無間地獄」,易有自毀/自殺/殺人等傾向。
即使你大把錢,餐餐出街食,倫敦還有較多選擇。但要是在劍橋/約克/恩芬勒斯(尼斯湖)等小鎮,最好食的竟是「印度咖哩餐」,仲要大排長龍,簡直想死。
第 3 是要湊仔女。許多朋友說「移民為下一代」,偏偏他們与仔女沒溝通。在香港時,還有姐姐代勞;但當你身處海外,為適應新環境,已手忙腳亂,怎有餘暇顧子女?
於是被欺凌,或帶壞:功課追不上,父母不瞭解;有聚賭唐人街,或販毒,賣淫,与當地人假結婚等等。
最壞的情況,是離家出走,自動失踪,從此永不相見,亦是常有的事。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