黑色暴雨的晚上,大雨傾盆而下,不論你撑的是大傘小傘縮骨傘,統統濕身。
正狼狽走避中,忽然看到街角有一途人,以報紙遮頭,瑟縮在簷篷下。
驟眼看,疑似某舊同事,為何流落至此?待要上前相認,同行的朋友,一把扯住:「下大雨,趕快回家要緊。」
跟他說「似曾相識」,朋友拖行更快:「舊同事又点?搞成咁,一定出了問題。不是破產,就是黐線,你要帶回家供養乎?」
想想也是,認錯人也有可能,別多生枝節;不過看到他的境况,於心不忍。
以前總覺得,這類事情僅屬戲劇橋段,現實裏不會發生。可是年紀愈大,經歷愈多,竟發覺原來「話都冇咁易」。
你我機會均等。只要一不小心,两次重病,三筆欠債之類,隨時會流落街頭。
先別說其他人。像先父失明,偏喜歡獨自上街,老來記憶混亂,蕩失路。又像先母,一度有「游走症」。亡弟則醉卧暈倒,也不知身處何時何地?
全靠好心人,及警察幫忙。今年初寫《政府救全家》(2月23日),並無誇張。
惟有經常自省,先好好的保存自己。不能完全依賴家人:曾有長輩,寶貝子女移民去後,不久老伴病逝,成為獨居老頭;當失智症發作,常在街頭迷失。
富貴亦不能免。個性愈強,身份愈尊貴的長者,愈不耐煩被醫護看管。為「逃離現場」,很容易在外流浪;要是沒人認領,糊里糊塗,隨時淪為露宿者。
難怪常聽聞:「因住收尾那两年。」真的,那管你曾經英明神武,威震四方;「收尾」不慎,弄得七零八落,未嘗不是一種遺憾。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