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十世紀末,至二十一世紀初,人類社會有三大激變。
一是「紋身」。由不見得光,變潮流。
二是「同性戀」。堂堂正正走出來。
三是「驅魔」。自古以來,極度隱秘,禁忌,暗黑,連神職人員也極罕提及。
最強突破,真的是來自電影《驅魔人》(1973年)。全球觀眾喊驚,卻很少人意識到,從此我們對「上身」等事,逐漸接受及合理化。
導演威廉弗烈堅,本月剛逝世。他原本以「爆料」的八公心態,拍攝《驅魔人》;正如他拍法國到美國的販毒活動(1971《霹靂神探》);以至後來的電視劇系列《CSI》(罪證科學)等。
俱是硬橋硬馬,寫實敍事派。正因如此,由他來拍「驅魔」,效果特別震撼。令觀眾忽然醒覺:鬼片不是迷信,不是娛樂,亦不是人扮的惡作劇,而是真實發生!
潮流一開,引發大量追隨者。像八,九十年代,港產片蓬勃一時的「捉鬼」電影;荷里活更多,連史匹堡也拍過《鬼驅人》等,主要為娛樂。
更重要的轉變,來自近年的羅馬教廷。對於「驅魔」,從否認,默認,到承認。
打前鋒的大將,是基比奧艾摩夫(Gabriele Amorth 1925 – 2016年)神父,即是今年《第一驅魔人》主角的原型。
他生前寫的驅魔事件,全是來自實戰經歷,成為全球暢銷書,反應正面。
亦令到教廷,一改傳統作風,乾脆將「驅魔」活動公開。背後的硬道理:既有「魔」,必有「神」,令信衆更堅定。
這個重大轉變,促使「驅魔」逐漸正規化。除了鼓勵寫作及拍電影,教廷亦開班授徒;收取過程嚴格,投身者亦稀,因為呢份工,不易做,性質非常厭惡。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