究竟精神病患者自殺/殺人,能否及早預防/避免?對不起,仍沒有十足把握。
先前說起,像英國皇太后的姊妹;或電影明星,米高堅(2020年《天能》)的哥哥等;俱是自小被關進療養院。
在不影響其他人的情況下,家人定期探望;已是在可能範圍內,所做到最好的方法:交由專業人士照顧。
要是捨不得;或沒有機會進院舍;像朋友的姊姊,終有一天會自殺。或像「荷里活廣場」的行凶者,忽然出街斬人。
我們通常要找個理由。可是 1982年,元洲邨的「安安幼稚園區斬殺案」,死傷更多;卻未必与當時天氣,或社會環境有關。
更可怕,更大規模的凶殺案,發生在2016年,法國國慶日(又稱「巴士的日」)的 7 月14日。
一名突尼西斯裔的法國公民,當晚駕駛一輛巨型雪糕車,衝入南部尼斯巿(Nice)沿海的行人專用區;造成 86 死,434 人受傷的大惨劇。
筆者對這事件,印象特別深刻;因為事發前两星期,剛巧在當地,看過煙花綵排。
熱鬧高興到不得止了。當時還覺可惜,因為下一站是巴黎;恨不得可留在當地,与衆遊客一起歡度國慶,飲恨。
卻怎料到,反而逃過大劫。行凶的巨車司機:穆罕默德 · 拉荷杰 · 布哈勒(Mohamed Lahouaiej – Bouhlel ),被軍警當場射殺,殺人動機不明。
據他的父親透露:布哈勒正在辦離婚手續,有三子,剛失業,持續看精神科。從2002至04年,曾有「精神崩潰」;躁鬱易怒,發作時情緒失控,會將身邊的物件肆意破壞。因此相信,行凶与宗教理由無關。
當地亦並非不設防。早在疫症橫行之前,法國受恐襲,及敍利亞難民等困擾。
巿內的軍警,四人一組,荷衝鋒槍巡邏,防備比香港更森嚴。無奈,仍不能阻止惨劇發生。
而行凶者,僅是一名精神病人。你說事前,應怎能避免?考起。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