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385《因果迂迴,伏線千里》

殺了人,是否可以脫身?兇手憑聰明機智,不用承擔後果?
很多時候,我們以為可以。各地犯罪史上,充斥著這類所謂「cold case」(冷案),無人跟進,寃沉大海。
但是並不等於,兇手可以若無其事的生活下去。「因果」既可以即時發作,急如「現眼報」。
亦可以迂迴曲折,伏線千里。經歷很久很久,忽然雷霆一擊,才終於要承受惡果。
聽說過一宗女童失踪案:父母報警,探員到現場一石屋調查。老差骨在傍觀察了一會,忽然道:「收聲,你乜都唔使講。」
跟住直入屋內,穿厨房門出後花園,在泥地裏挖出女童的屍首,行凶者正是父母。
又有農場工人失踪,疑挾公款私逃。同年秋天,田中竟長出巨型南瓜,大得異乎尋常,幾乎是一般的三倍。
究竟下過那種特強肥料?老闆挖泥一看,赫然發現工人的骸骨,原來惨遭殺害嫁禍;大南瓜似是呼寃的哀鳴。
另有一案更奇:新界車禍,有女子跌出車外,淹死於地面的三吋水氹中。警方通知其前夫,他們已離婚多年,聞訊震驚傷感。
一星期後,前夫投案,說前妻報夢,要他供出多年前的一宗凶殺案:當時他們住土瓜灣的劏房,業主對前妻多番騷擾;前夫氣憤下,一時衝動,用生果刀將他剌死。
事後,衆房客夾手夾腳,將屍首棄置在天台水箱;然後不約而同,各自搬走四散。
及至警方發現屍體,已腐爛至不能辨認;加上房客久已遷出,調查無從入手,從此成為懸案。
不料天網恢恢,從一宗離奇車禍,引致行凶者自首,案件終於水落石出。
其後,前夫因行凶證據不足,不予起訴獲釋。但案件的過程,已足夠令人警惕,「因果」自有其神奇法則。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