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讀者威廉,提及《「校園欺凌」的體驗》(二月十四日),最尾有句「人生苦短,前進為要」。
問:是否認為中國成語「君子報仇,十年未晚」;以及「有仇不報非君子」是大錯特錯?
多謝提出問題。來信寫得誠懇有禮,一定要認真回答;亦希望,可順道解開,許多「復仇者」的心結。
早說過,「報復」是衆生的天性。但是具備基因,後天未必一定要實行。
正如我們亦天生「貪婪」「自私」「懶惰」等等。基督教說「原罪」,倡導「十誡」。佛家說「孽」,亦有「十善」「十惡」的說法。
先天雖不足,但後天的學習/觀察/努力/修養,以及宗教等,統統有助改進。
中國儒家也有,所提出的學習對象,正是讀者威廉所說的「君子」。
定義:遠古時代,真的是「君」(掌令者)之「子」。周朝前,屬貴族階級;春秋後,指士大夫。
近代即是「官」。相對「小人」,即是平民百姓。現代定義進一步普及:具有禮儀規範,及高道德標準的人們。
要是你接受「君子」這定義,所引用的两句成語,則未必正確。
因為現代是法治社會。不論是「大陸法」或「海洋法」,俱禁止公民私刑報復。
要是你受欺凌,可報警;或告上法院。「報仇」不再是「高道德標準」的定義。
「十年未晚」也不對。筆者建議一旦受辱,尤其是在校園,應即時揚聲,呼救,及抗議。不宜抑壓屈結。
上述答案,筆者以「普通人」作本位,我們俱受基本的人權保障。時代不同了,沒必要追隨成語中,「君子」(貴族/士大夫/官員等)的定義。威廉君不妨参考。😁